“不和”谓之强,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强行为之,就是犯了强奸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本是简单的事情,关键问题在于,执法者作为第三方很难判断自愿与不自愿。于是一切都变得复杂了,情、法、理三者交织,当事人各言其是,难辨是非。有一篇编者按这样写道:
在性行为当中有关“合意”问题的探讨,往往设想了一个非常明确且有步骤的性行为进程,假定双方的性行为彷佛订定契约关系般,有着清楚的授权程序,而缺乏这个明确授权,则为妨害性自主或者性侵。然而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性行为发生,往往充满了各种暧昧、模糊,当事人且战且走的转圜、试探与周旋空间。是否同意投入一场性行为,投入到什么程度,也是时刻变动且夹杂着各种旁枝因素的影响。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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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对于妨害性自主与性侵相关事件,总是投以巨量的关注与热切,其中固然有着社会集体追求公义、赏善罚恶、保护弱小的良善动机,但由于对于“性”的想象与社会文化脚本过于匮乏,往往在过程中又无法还原事件起初的复杂性。在性侵害与性骚扰处理至今逐步法制化的当代,法律条文里将“行为人”与“当事人”角色的明确二元区分,同时也规范局限了社会关注介入事件的起点,必然将事件迅速套入加害/受害二分的法律框架。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文章在这里:接受一个性侵故事的混乱与矛盾,性侵事件往往言不由衷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性侵故事的混乱与矛盾》一文的作者以自身经验出发,尝试摊开与梳理经验中的复杂,可称之为一种经验的逆向工程。简言之,如果主流舆论对于性侵案件的理解路径总是率先区分谁是案件当中的加害者与被害者,接着站在被害者位置上声讨加害者。本文则主张我们应该先松开受害与被害等各式标签,先让各方把事件的故事给说齐,并且接受故事当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摇摆、矛盾,与混乱。从而也才有可能逐步厘清事件过程里,究竟谁受了伤、如何受伤、由谁所伤。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感觉受到伤害,并不代表供词就一定正确可信。感觉受伤和供词的可信度并没有任何关系。在一个公平的世界,无论是自称受害者还是被称伤害者,他们的供词都应该拿出来认真审视,才不会使被害者蒙冤,也不会错怪了无辜的人被当成“伤害者”。这当然适用于所有的个案,甚至包括强奸。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文:苦劳网编者按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17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