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八卦新闻网站看到《司改决议通奸除罪化!废只撤告配偶 法官、网友都叫好》的新闻,看到最后竟然没看懂。据说,这项动议是因为女主角林奕含之死而“发动”,意在避免悲剧。(林奕含的问题,他们也没有弄清。)问题在于,禁止夫妻一方单独撤销对对方的指控是公平的,但是通奸无罪就公平了么?
看到新闻引用网友评论,说“只有台湾和伊斯兰国家在罚这个”,“用刑法管爱情,真的落后思想”。换句话说,如果通奸无罪,那么还要一妻一夫制做什么。或许,本来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符合人性的?也或许将来会产生一妻多夫制?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543.html
不看这些新闻,你总认为台湾继承中华文化,应该更有眼光才是。女作家林氏一案,惟有《风传媒》对当事人进行面目遮挡,所载文章颇有论据。其他的新闻站点,大多数都用淫秽手法造新闻,“口交”、“插入”、“多P”这样的扎眼词汇做标题,对探询真相有何意义可言?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543.html 文章源自https://www.hoomuu.com博闻网博闻网-https://www.hoomuu.com/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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